吉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告(2022年37号)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疫情防控现状,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吉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决定,自2022年3月16日22时起,吉林市昌邑区化皮厂镇敖龙河村、化皮厂镇东风村、化皮厂镇天堂村、吉林市昌邑区化皮厂镇乔屯村、化皮厂青青镇
吉林省新型冠状病毒的流行预防与控制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