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医保购买条件


2022成都居民医保购买条件

重要提醒:

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集中筹资期限截止时间延长至2022年2月28日

在集中筹资期内完成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自2022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

一、购买条件

1、本市大中专院校、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幼儿园注册学生和在园学生(含外籍和港澳台学生);

2.未满18周岁的本市户籍散居儿童;

3.父母具有成都市公安部门签发的户籍、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居住证的散居儿童和未满18周岁的新生婴儿;

4.具有成都市户籍的城镇居民,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或者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适龄人员;

5.具有港澳台居民户籍或居住证,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成年居民(不含现役军人)。

二。支付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成人低档:345元/人/年。(含长期护理保险25元/人/年)

高档成人:485元/人/年。(含长期护理保险25元/人/年)

学生档案(含大学生、婴幼儿):320元人/年(含重疾补充医疗保险)

三。治疗有效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大一新生待遇有效期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非集中缴费期也可以投保。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条件的人员在集中筹资期外参保,按个人筹资标准全额缴费。

集中筹资期以外参保的,自参保缴费之日起90日后(不含第90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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