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申请住房补贴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与三水区某企业签订3年以上(含3年)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2.申请人及其配偶在三水区无自有产权房屋 (有宅基地的房屋)。
3.毕业后5年内在三水区买房(从毕业证发放之日起计算)。
二。发行标准:
补贴以本科学历 4万元/人和硕士学历 8万元/人为标准,一次性发放。
三。应用和分配时间:
全年受理,每年4月、7月、10月集中发放补贴。
四。申请材料:
1.三水区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请表。
2.毕业证书,留学回国(境)的,还需提供经教育部门鉴定的外国(境)学历学位证书。
3.劳动合同。
4.佛山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5.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
6.申请人的佛山市社会保障卡(需开立金融账户)。
7.申请人购房合同(房地产交易中心备案)、申请人购房发票等付款票据。
8.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我区的《佛山市个人住房查询结果》、《佛山市(三水区)不动产登记预告信息查询结果》(可在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9.非三水户籍报考人员需提供区外转(引)学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上传《人才引进报到表》或《网上报名信息确认表》)。
10.其他证明材料(如结婚证等。)需要提供的。
PS: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完整清晰的彩色电子扫描件或照片。
五、申请流程:
1.申请(网址:http://rck.ss.gov.cn/rck/)。
申请人注册登录佛山市三水区人才网络服务平台,填写并打印《三水区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请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与其他申请材料一同上传至佛山市三水区人才网络服务平台提交申请。
2.复习。
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佛山市三水区人才网服务平台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审核无误后,通过服务平台将申请材料传送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当对申请材料及相关信息进行审核。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打印《三水区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审批表》,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宣传。
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对符合条件者在佛山市三水区政府网和佛山市三水区人才网服务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
如果不符合要求,本申请将被终止。
4.发布。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区人力社保局每年集中一次发放补贴;对公示有异议并经查实的,不予补贴。
六。注释:
1.申请人购房须在《三水区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实施细则》(2019年9月16日起实施)实施后进行,即购房合同须在《办法》实施后签订。
2.申请人及其配偶有资格申请住房补贴的,只能以其中一方的名义申请。
3.同一套房产只能申请一次购房补贴。
4.已享受落户补贴等三水区购房优惠政策的,不能申请购房补贴。
5.申请人的参保单位必须是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6.本科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硕士可放宽至非全日制,同等学历认证留学回国人员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