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疫情期间东莞社保是怎么规定的

浙江上虞2022-08-13  15

东莞疫情期间社保待遇还能享受吗?

1.养老保险待遇:疫情期间,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待遇不受影响。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需要办理退休手续的,需在企业缴费后办理,符合退休条件的当月补发待遇。养老保险申请一次性待遇的,需要在企业完成缴费后补办。

2.失业保险金: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不受影响。疫情期间,失业且符合领取失业救济金条件的人员,符合领取失业救济金基本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救济金。

3.工伤保险待遇:疫情期间,用人单位未按时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缴费申报、待遇申领等业务的,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允许补发。延长期间,可正常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4.医疗保险待遇:疫情期间,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包括基本社会医疗保险、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相关待遇可正常享受和结算;期间暂时划拨医保个人账户,待缴费完毕后再划拨;查询和打印保险记录时,需要在缴费后查询和打印延迟缴费的保险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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