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材料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审批
窗口地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地区(市)、县指定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网点,部分地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
所需信息:
1.参保人有效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
2.追加抚恤金的相关材料(不需追加项目):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
3.有军龄的,应提供被保险人的人事档案。
4.已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并在以下金融机构开通金融功能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未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保障卡的,可提供在以下任一金融机构开立的储蓄卡或活期存折。上述金融机构包括: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成都银行、成都农商行、简阳农商行。
5.委托他人代理的,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