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科目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有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和统计学专业知识与实务两个科目。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有统计学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和统计学专业知识与实务两个科目。
高级资格考试科目有高级统计实务科目。
二。组织结构
国家统计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三。注册条件
(一)在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统计岗位上从事统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中级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2) 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者,还须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欲参加今年统计学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毕业生,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持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到指定报名点报名。)能够证明自己考试当年毕业的,以及学校出具的毕业证书。
(3) 报名参加统计学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2.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两年。
3.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获得博士学位。
4.资格考试制度实施前,已担任统计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符合上述第(一)项基本条件规定的条件。如果愿意,也可以参加统计学中级资格考试。
(4)上述报考条件中对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正式学历,对专业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所需学历前后的专业工作时间之和,截止时间为考试报名当年年底前。
(五)根据《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参加内地举办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9号)文件精神,自2005年起,凡符合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港澳居民,均可按规定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的专业考试。
港澳居民申请参加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当向报名点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资格或者学位证书、相应专业机构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四。注册方法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当地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和网上缴费,或到当地统计单位进行现场报名。
五.成绩和证书管理
统计学和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式,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全部合格的,颁发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统计局联合印制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全国有效。
温馨提示:想详细了解各类资格考试的报名方式、报名条件、考试科目等相关信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