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长宁区公租房申请条件
长宁区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家庭中的单身申请人或者主要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长宁区常住户口(不含本市公房)
1、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两年以上(含两年)劳动合同(合同剩余有效期为两个月以上);
2.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3.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未能申请并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住房、本市及其他区公租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二)长宁区常住户口(含本市公房)
1.与长宁区注册的用工单位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合同剩余有效期两个月以上);
2.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3.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未能申请并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住房、本市及其他区公租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3)非上海常住户口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两年以上,在上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以上;
2.与长宁区注册的用工单位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合同剩余有效期两个月以上);
3.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未能申请并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住房、本市及其他区公租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四)单位集体出租的,应当安排符合下列条件的单身人员或者家庭入住。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上海缴纳社会保险;
2.与长宁区注册的用工单位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合同剩余有效期两个月以上);
3.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未能申请并享受本市及其他区县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政策的;
5.集体租赁的单位必须租赁3套以上(含3套)。
注:家庭申请入住公租房的,以一人为主申请人,配偶及未婚子女为共同申请人。
注:资料来自上海长宁公租房运营有限公司,头部图片来自上海本地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