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
一、在佛山申领失业救济金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参保职工失业前最后一次参加失业保险的地点为佛山市,在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停发失业保险,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
②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佛山市领取失业保险金(即领取最后一个月失业保险金)后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接收标准
①在佛山市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及以上(含异地转入年限,下同)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300元/人/月。
②佛山市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不满1年的,失业补贴标准为150元/人/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