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车辆免检标志申领指南
内容:非营运小型、微型客车(9座以下除面包车外)和非营运大型客车6年内免检。上述车辆按《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每2年定期检验时(。
提示:
1.免检是指免于在线检验,但仍需每2年取得检验标志。
2.涉及车辆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应当在收缴前处理完毕。
车主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领取检验合格标志
1。在线申请
下载【交管12123】→点击【机动车业务】→【免检车辆申请免检标志】,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申请。
申请成功后可以在机动车详情页查看电子检验合格标志,行驶证不需要更新打印日期。
2。线下窗口领取(车辆不需要去现场)
要求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公安交管部门保管)、车船税缴纳或者免征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机动车所有人授权委托书,直接在本市车管所、分局和(部分)区县车管所、执法站申领检验合格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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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免检新政策:
2019年6月1日起,注册不满6年的摩托车也可享受免检政策。需要定期检验时(指第2年、第4年、第5年),车主或代理人可按上述程序领取检验标志。
注:未享受免检政策的情况
1.厢式货车(GA802定义:扁平或短头车身结构,单层地板,发动机端接:,长宽比:或小于等于0.90,载客人数小于等于9人,安装有座椅的客车)。
2.发生涉及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的车辆;
3.非法改装已被依法处罚的车辆;
4.车辆自交付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6年内仍按原规定每两年上线检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