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销条件:
一般来说,医疗保险费用的报销遵循这些规则,只要是这些规则范围内的医疗费用都可以报销:
1.正常治疗期间(医保未还清)。
2、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符合“三个目录”。
3.起付线以上,封顶线以内的费用,规则以外的不能报销。
二。报销范围:
(一)住院医疗费用纳入零星报销范围
被保险人垫付医疗费用后,出院之日起90日内(新生儿参保后90日内,意外伤害检查之日起90日内),到被保险人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禅城区任何一个社保分局)申请零星报销医疗费用:
1、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同意非即时结算的住院费用;
2.在市外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未即时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
3.在市外非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门特(慢)医疗费用纳入零星报销范围
被保险人垫付医疗费用后,自就诊之日起90日内,到被保险人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禅城区任一社保分局)申请零星报销医疗费用:
1.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未即时结算的门诊(缓)医疗费用;
2.经批准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缓)医疗费用;
3.长期(常驻)异地就医人员在其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慢)医疗费用;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销材料:
符合零星报销条件的参保人员向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提供以下资料,申请零星报销医疗费用:
(一)符合条件的门诊医疗费用零星报销:
1.被保险人的社会保障卡原件;
2.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零星医疗费用报销申请表;
3.凭发票申请医疗/生育保险待遇的承诺书;
4.由财税部门出具并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医疗费用收据或发票原件;
5.与收据(发票)金额和日期一致的医疗费用原始明细清单;
6.参保人未领取或激活社会保障卡的,还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参保人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无佛山市社会保障卡享受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二)被保险人因妊娠并发症、并发症、流产或引产住院申请零星报销:
1.填写《佛山市生育/医疗保险待遇承诺书》(社保);
2.提供社会保障卡原件或身份证明材料;
3.财政税务部门印制并盖章的医疗费用收据或发票原件;
4.与收据(发票)金额和日期一致的医疗费用原始明细清单;
5.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住院证明原件;
6.医保系统不能在市内定点医院即时结算的,还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非即时结算登记表;
7.如果申请随时间零星报销医疗费用,还需要填写《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随时间零星报销申请表》。
(3)零星报销新生儿住院医疗费用(特别是住院期间新生儿姓名不变,但使用母亲姓名住院发生医疗费用的情况)
1.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零星医疗费用报销申请表;
2.被保险人的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明原件;
3.财政税务部门印制并盖章的医疗费用收据或发票原件;
4.与收据(发票)金额和日期一致的医疗费用原始明细清单;
5.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住院证明原件;
6.新生儿未正常申领或使用社会保障卡,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上未注明新生儿姓名的,需签署《佛山市新生儿医疗保险待遇承诺书》。
7.如果申请随时间零星报销医疗费用,还需要填写《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随时间零星报销申请表》。
(四)因病住院医疗费用零星报销
1.被保险人的社会保障卡原件;
2.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零星医疗费用报销申请表;
3.财政税务部门印制并盖章的医疗费用收据或发票原件;
4.与收据(发票)金额和日期一致的医疗费用原始明细清单;
5.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住院证明原件。提供急诊门诊病历原件或医疗机构印章复印件;
6.社保机构要求的其他资料:
①参保人员未领取或未激活社会保障卡的,还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参保人员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暂不使用佛山市社会保障卡领取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②医保系统不能在市内定点医院即时结算的,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非即时结算登记表。
③零星医药费加班申请的,还应填写《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零星报销加班申请申请表》。
④就诊未联网的医疗机构,须提供该医疗机构的医院等级证明。不能提供的,由市外非等级医院上报。
⑤被保险人因恶性肿瘤住院,且住院期间有规定但未完全实施的放射治疗的,零星报销时还应提供医院出具的已完成全部疗程的证明。
(5)因意外伤害导致住院医疗费用无法在联网医疗机构现场即时结算
除情况4中提供的信息外,还应提供以下信息:
1、《佛山市被保险人意外伤害医疗审核表》;
2.第三方承担部分医疗费用的,除提供零星报销所需资料外,还应提供明确界定第三方责任的相关证明材料。社保机构会扣除第三方承担的费用,然后支付差额的医疗。所需零星报销材料原件已由第三方(方)收集的,被保险人应提供第三方(方)收集的证明材料及原件复印件。
(六)参保人员不慎遗失由财政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票据,经社保机构严格审核后,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报销时需要审核的材料包括:
1.填写《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原已收费票据零星报销申请表》,说明已收费的医疗费用票据遗失的原因(如被盗、被抢,须提供报警回执);
2、加盖医疗机构印章、财政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医疗费用票据复印件。
四。报销流程:
1.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各区社保分局提出申请;
2.社保分局工作人员对资料进行核对,资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和受理通知书;对证件不齐全、不能当场受理的,应当出具《补充资料通知书》;
3.社保分局工作人员会对数据进行初步核对、复核、审核;
4.如果审核意见是按规定付款,我局付款后可直接到银行查询到账情况;如需费用单,可携带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受理回执,代理人还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领取费用单。
5.如果审核意见是不符合支付条件,则退回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