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才租房补贴申报对象及条件
温州人才租房补贴申报对象及条件
在温州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工作。已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全日制正式聘用合同,且申请时已在温州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养老保险或个税。(符合《温州市灵活引进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学校平台和退休、再就业等灵活方式引进的对象,可由用人单位提供工资支付证明代替。)且申请人及配偶在下属地方无住房且未享受过相关住房优惠政策的,以下人才可享受该政策:
1.D类及以上人才、高级职称(特殊技师)人才和博士生。
2.具有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的人才,全日制研究生等E类人才。
3.全日制本科生。
4.在市区中小企业新就业,在市区无房且毕业未满5年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给予租房补贴。由人才所在单位统一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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