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乐清调整春节期间出租车运价执行标准
温州乐清调整春节期间出租车运价执行标准
自2022年1月6日起,乐清每年春节期间(农历除夕零时至正月初六24时,以乘客上车时间为准),本市巡游出租车可在计价器显示金额的基础上加收30%以下的节假日加班工资。附加金额低于7元的,按7元计算,最高不超过30元。执行时间不能提前或延迟。
其他运价(起步价、公里运价、夜间补贴、远程空过账、计时计价、燃油附加费等。)仍按《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乐清市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乐发〔2012〕121号)执行。
出租车司机需要注意什么?
各出租汽车经营者应严格遵守出租汽车经营管理规定,提高服务水平,做好政策宣传和明码标价工作。他们要在车内醒目位置明示收费标准和投诉举报渠道,乘客上车后主动告知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所有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按照实际收费金额提供凭证。如发现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条例》、《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等,严肃查处。
温馨提醒
广大市民和乘客如遇到出租车计价器故障、乱收费等违法行为,可采取记录上下车时间、地点、手机拍摄计价器和车牌号、营运牌照、对话录音等形式取证留存,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或12328。
单击查看>: gt gt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春节期间全市出租汽车旅游价格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