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社保参保指南
个人处理
处理条件
1、城镇灵活就业、失业人员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机构或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2.法律法规规定不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除外。
处理材料
1.首次参保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近期一寸照片两张。已在统筹地区参保的,已办理失业登记的,需提供宁波市失业登记证。
2.个人要求中止投保的,应提供委托扣款的银行卡和本人身份证,代理人的,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
3.参保个人如需变更医疗保险险种,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宁波市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处理流程
1.在取号机上取社保申报业务号;
2.在社会保险申报窗口受理;
3.审核申请文件和材料,并将其输入申请系统;
4.在申报材料上加盖申报专用章并打印相关表格。
处理地点: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和记街95号
电话:0574-89186211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手续费:不收费。
该单元处理
处理条件
需要办理社会保险的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处理流程
1、到服务大厅领取相关表格,填写人员参保信息。
2.携带所有相关材料到“保险登记”窗口。
3.审核通过后,凭缴费通知单到开发银行(宁波银行)缴纳第一笔社保费。
注:加工材料中填写的材料必须正确,并加盖公章。
首付款只能靠自付。
处理地点:
海曙区社会劳动保险管理所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顺德路136弄58号京外大厦4楼
电话:81857800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手续费:不收费。
支付比例
按单位分列的社会保障缴款比例:
1.养老保险单位:14%;个人:8%;
2.医疗保险单位:11%;个人为2%;
3.失业保险单位:1.5%;个人:0.5%;
4.生育保险单位:0.7%;个人:不用交钱。
5.工伤保险单位:0.2%~2%,根据不同风险选择不同缴费比例档次;个人:不用交钱。
个人社保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18%
医疗保险: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