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下半年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15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1年下半年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实践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承认的范围
(一)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
(2)符合免试资格的2021年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须持有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二。识别条件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户籍在厦门;
2.持有厦门市居住证(有效期内);
3.持有港澳台居民在厦门学习、工作、生活居住证,或者持有港澳台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5年有效期内为台湾居民参加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4.厦门市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
5.驻厦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并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教育要求:
1.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必须具有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
2.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工以上技术等级。
(5)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B级及以上水平,其中汉语教师应达到A级及以上水平。
三。认证程序
(一)网上报名。教师资格证申请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在相应认定机构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申请人网上报名门户”进行申报,填写报名信息。申请人的用户手册请参考附录1。
上传到网上的照片是JPG/JPEG格式,不超过200K。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时,将电子版照片发送至邮箱:jiaoshizige202106@163.com(文件名为身份证号)。
同一申请人一次只能申请一个教师资格,申请成功后一年内不能在全国范围内申请第二个教师资格证。
(二)报名时间:2021年11月3日-2021年11月18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7:00-24:00,逾期不接受报名)。
(三)身体检查
1.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标准和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的要求(详见挂牌教育局网站“教师资格”栏目)。
2.体检医院:厦门市第一医院、厦门市第二医院、厦门市中医院、厦门市中山医院。
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
3.体检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即可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四)现场确认
1.时间:2021年12月7日-12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 30-5: 00)。
现场网上预订已确认。报考人员请于11月19日至12月8日登录厦门市教育局http://edu.xm.gov.cn/或厦门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网站http://swsl.xmedu.cn/进行预约,并按预约时间到现场确认。
2.地点: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枝路5号)。
3.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在预定时间到达现场确认,并遵守以下要求:
(1)排队等候时,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
(2)应聘人员应佩戴口罩,拒绝佩戴口罩者禁止进入流程;
(3)申请人应出示当日的卫生编码;
(4)通过现场工作人员温度测试后方可进入。发热者(37.3℃以上)禁止入内,按相关指南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5)提交教师资格证健康申明卡和防疫安全承诺书(见附件3,申请人可下载打印填写并签字)。
4.符合认定条件的,按照程序予以受理和发放。
(5)咨询电话
1.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的请咨询:2035405。
咨询时间:上午8:00-中午12:00,下午2:30-5:30(工作日)
2.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有关事宜,请咨询本人户口(或居住证)所在区教育局。
(1)思明区教育局电话:5926522 5862742。
(2)湖里区教育局电话:5722665
(3)集美区教育局电话:6258852
(4)同安区教育局电话:7315697。
(5)翔安区教育局咨询电话:7889053
(6)海沧区教育局电话:6053195
四。申请材料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15号)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在有效期内)。
(二)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办证的,提交有效居住证原件;在学校所在地申请办证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证明原件,国外学历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证明原件。
(四)考试合格证明。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的,可不提交,否则,申请人应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打印,以便进一步确认。
(5)《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上申请界面下载打印,并与其签名合影后,在填写申请信息时按流程要求上传。申请人签字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以在注册成功后预览教师资格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果在预览过程中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请重新上传。)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与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7)《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原件,由体检医院出具并盖章。
(8)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照片一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书写姓名、资格类别、学科)。此照片用于制证,必须与网络直播中提交的照片同版。人像比例合理,图像清晰)。
(九)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当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或者中级工以上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上述原始凭证经核实后,应退还给我。
五、特别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被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员,不具有教师资格”。认可机构通过公共安全管理平台对申请人的信息进行审核。
六。注释
(1)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是指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rz/,网站上核实的学历包括自考文凭等。
(2)现场确认或领证时必须携带身份证。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您必须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证。
附件:
1.教师资格认证申请人使用手册(点击下载)
2.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点击下载)
3.教师资格健康申明卡和防疫安全承诺书(点击下载)
厦门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