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委托书公证办理指南
佛山委托书公证材料有哪些?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佛山委托书公证类型有哪些?佛山本地宝为您提供佛山委托书公证指南。
国内委托书公证
一、委托公证需提交的材料
1.公民办理委托书公证的,应当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法人委托的,应当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委托合同公证,除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和资格证明外,还应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和资格证明;
2.与委托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委托他人办理房屋出售的,委托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
3.转委托人申请转委托公证时,应当提交转委托权证明;
4.委托书或委托合同。
二。办理委托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1.委托公证由委托人住所地或者委托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2.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只有在其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实施委托行为。
3.委托是与人密切相关的法律行为。因此,委托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如走路不变、病重等。),可以向公证处申请,公证处会派公证员到其住所地进行公证。
4.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内容应当真实合法。
5.委托书是委托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托人表示接受委托时才能生效。
6.转委托人必须拥有转委托权,转委托的权限和期限不得超过原权限和期限。
三。委托书应具备以下内容
1.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住址);2.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关系;
3.委托理由;
4.委托权限(委托权限应明确具体);
5.委托期限;
6.受托人是否有权委托;
7.其他应当明确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