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遗嘱公证办理材料
处理材料
遗嘱和遗赠公证(需提供原始文件和资料):
1。立遗嘱人/受遗赠人和受益人的身份信息(身份证和户口簿,港澳台人员提供身份证和回乡证,外籍人员提供护照);
2。立遗嘱人/受遗赠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3。遗嘱处分财产的权利证明(房屋: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
4、提供立遗嘱人与受益人之间关系的证明。
5。遗嘱人/受遗赠人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遗嘱人家庭状况证明。
6。在立遗嘱人/受遗赠人人事档案中提供简历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涉及立遗嘱人父母、配偶、子女等家庭成员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