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连市普兰店区2022年第一批实用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
为建立适应我区经济发展需要的实用人才体系,做好实用人才引进工作,根据《印发条例: lt《普兰店区人才公寓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通知》(2020年75号),经研究,决定在大连市普兰店区开展实用型人才认定工作。经认定的在我区无房的实用人才可租赁使用人才公寓,研究生每月260元,本科生每月300元,专科生每月350元。合同一年签一次,租金按年付,押金是半年租金。人才公寓住房保障期为3年,最多可延长2年。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人才认定申请条件
2021年1月1日(含)首次来我区工作,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少于3年并缴纳社会保险不少于6个月的各类人才,要求男40周岁以下,女30周岁以下,还应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2.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含技师学院)、助理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实用型人才;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4.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具有关键核心技术的急需实用人才。
2。人才认定申请所需材料
1.大连市普兰店区引进实用人才确认登记表;
2.申请人所在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Xuexin.com印制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普兰店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连续缴纳不少于6个月)。
注:以上所有材料一式三份,均需要加盖公司公章。
3。人才认可申请流程
1.申请:申请人所在单位向区人社局提交实用人才认定所需材料一式三份;
2.审核:区人社局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审批结果告知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实用人才进行审核登记,作为享受引进实用人才相关政策和待遇的凭证。
3.备案: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核定的实用人才名单报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备案。
4。人才识别应用方法
申请时间:1月24日-2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地址:大连市普兰店区市民服务中心526室
电话:83135024
申请要求:必须由用人单位统一提交,不接受个人申请。
5。人才公寓申请方式
地点:大连市普兰店区市民服务中心12楼
电话:83117986
普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