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失业补助金申领指南
今年根据国29号文件和省14号文件的规定,失业补贴政策继续执行,保障范围为今年1月1日后的两类人群: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届满后未就业的人员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
应用条件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届满后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以及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按月发放失业补贴。
申请标准
结合我省基金支持能力,今年我市符合领取失业救济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失业救济金的发放标准按照300元/月确定;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按照200元/月确定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
申请时间
失业救济金从申请当月开始计算。
比如:某市政策文件出台后,失业人员在经办机构申请失业补贴,经办机构应根据申请人申请时的失业状况,审核其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发放补贴的计算时间也从申请当月开始。
保护范围
根据国家、省、市文件要求,2021年1月1日后到期的参保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可以申请领取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这里重要的时间节点是,领取失业保险金状态到期或新失业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必须是2021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且申领失业救济金时仍处于失业状态的那两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