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美育教学最新政策(课时+课程)
根据2021年12月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新时代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
深化美育教学改革
1.落实美育课时要求。
小学每周不少于4节,初中每周不少于2节;普通高中阶段累计不少于108节;中等职业学校必修课不少于72门。将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和艺术实践纳入人才培养计划,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修满2个学分才能毕业。(牵头单位:省教育厅,责任单位:市县政府;竣工时限:2022年12月。)
2.丰富美育课程
中小学在开设音乐、美术、书法课程的基础上,开设舞蹈、戏剧、影视等美育课程,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健康的心理和健全的人格。鼓励挖掘以沂蒙精神为主要内容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红色文化资源,开发地方和校本美育特色课程。鼓励学校在革命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纪念馆开展现场教学。(牵头单位:省教育厅,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竣工时间:2022年12月)
3.促进美育学科的融合。
充分利用各学科蕴含的美育资源,开展跨学科美育研究活动,制定各学科美育指南,促进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劳动教育的有机融合。鼓励高校开设跨学科美育课程,培养学生跨学科知识整合能力和实践能力。(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竣工时间:2022年12月)
4.加强美育教学的研究。
在省级社科规划项目、教育研究项目中设立美育研究项目,提高美育教师的研究能力。开展学校美育集体备课,探索建立各年龄段美育教师一体化教研机制。重点建设20个全省美育研究基地,加强基础理论和教育教学研究。(牵头单位:省教育厅,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竣工时间:2025年12月)
5.提高美育质量。
完善“艺术基础知识与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技能”的艺术课程教学模式,深化小班教学、走班制、长短班等改革成果,帮助学生掌握至少一门艺术专业。定期开展优质美育课程评选展示活动,培育和建设一批优质美育课程。探索建设融媒体为一体的美育公开课,实现优质课程资源共享。(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竣工时间:202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