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赞皇县电动自行车上牌办理须知
为推进我县电动自行车规范化管理,净化道路交通安全环境,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建设平安美丽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的决定》等法律法规,非营运电动自行车集中供居民自用[/s2]免费[/s2]
1 ,预约登记备案时间
1.预约报名时间:2022年4月1日起:
申请人进入“石家庄电动自行车注册预约系统”主页面,用户选择“注册账号”,通过输入手机号和短信认证完成用户创建。
2.集中注册领证时间:2022年5月5日至5月31日。正式报名时间,短信通知预约成功的车主前往预约服务网点,出示二维码(预约自动形成成功)完成报名。在领证的过程中,一定要带上身份证原件和随车头盔。
二。卡片集中登记区域范围
县城居民自用非营运电动两轮自行车。
三,集中处理服务网络设置
全县共设立62个集中办理网点。具体网点和地址稍后公布,群众可就近办理。
四,登记电动自行车标准
本次集中登记的注册居民自用非营运电动两轮自行车包括:
(一)对最高设计速度不超过25公里/小时且符合新旧国家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发放绿底白字的正式号牌。
(二)对不符合新旧国家标准、设计时速在25公里/小时至50公里/小时之间的在用两轮电动车,发放白底黑字临时号牌,并按照《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设置3年过渡期。过渡期届满后,禁止上路行驶。
五、规范化管理
自2022年6月1日起,除保留交警大队等必要的固定服务网点和持牌销售企业外,取消集中登记服务网点,停发非标准两轮电动车临时号牌。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将进入常态化管理阶段。
特别提醒:
符合国家公布的机动车产品目录的电动三轮摩托车、电动两轮摩托车,按机动车管理许可;
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的老年代步车、电动四轮车、电动三轮摩托车、电动两轮摩托车定为“拼装车”。
同时,公安交警大队将对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未安装头盔的电动自行车和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的“拼装车”坚决实行“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