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2022年春季教师资格公告
一、网报及现场确认时间
1.春季办证网上报名时间:3月30日7:00-6月20日17:00;
2.春季现场确认应进行两次。第一次现场确认时间为5月9日至5月13日,第二次现场确认时间为6月21日至6月27日。
3.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从“教师资格申请人网报门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申报。申报时,他们要根据网站提示选择现场审核确认点为“崇阳县教育局”。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二。承认的范围和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和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有效)在崇阳县,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在有效期内符合认定条件的合格教育硕士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毕业生。(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并取得一个教师资格证。)
三。认证类型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崇阳县教育局受理申请人提出的本行政区域内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四。学术标准
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申请按照我省《教师资格说明》(鄂教〔2012〕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按照我省《关于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通知》(鄂教〔2015〕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普通话要求
申请语文学科、普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其他教师资格,需要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六。体检标准
报考人员体检标准应严格按照《湖北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和办法》(鄂教师〔2002〕3号)的规定执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证指导中心发布的《关于调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成。2022年本县教师资格体检在崇阳县中医院体检科进行。省人民医院是疑问的最终检查医院。
七。认证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时间注册个人账户(选择“教师资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完善个人信息,在我县报名期间登录报名。
(一)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用注册账号登录后,在“个人信息中心”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并进行实名验证。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应在本栏中完善性别和国籍(港澳申请人在选择国籍时可选择特定国籍或其他)。申请人可以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合格的报考人员,可在本栏目查看其考试证书信息。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此栏添加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1)在"验证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验证"按钮。系统将对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普通话证书信息进行验证。
(2)普通话证书信息无法验证的,请检查当前验证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号、证书号”一致。
(3)如果通过以上步骤无法验证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应的电子证书(图片小于190KB,格式为JPG)。
4.“学历和学籍信息”。申请人可以在此栏中添加和修改个人教育信息。学籍信息会在注册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需要自己添加学籍信息。
(1)在“验证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验证”按钮。系统将从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Xuexin.com)信息管理系统获取相关信息。
(2)无法核实学历信息的,请检查当前核实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号、证书号”一致。
(3)如果经过上述步骤仍无法验证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验证学历”类型,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应的电子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
(4)师范学校、幼儿园学校等中等职业教育,请选择“无法验证学历”类型,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应电子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
(5)如果你的学历是港澳台学历或留学学历,无法验证学历,请选择验证类型为港澳台学历,按照步骤(3),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证书或外国学历学位证书。
5.“学位证信息”。申请人可以在此栏添加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二)登记
在我县网上申报期间,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用自己的账号登录报名。
申请人根据认可受理权限和范围选择认可机构为“崇阳县教育局”。系统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照片,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
(3)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信息下载”栏目或“备注”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下载的个人承诺书打印在A4白纸上。承诺书将综合在教师资格申请表上。请在“承诺人”处用正楷书写并签署我的姓名和日期,然后扫描或拍照上传。签字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预览教师资格证申请表时可以整体查看。如果在预览中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不正确、不清晰或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识别。
八。现场确认
完成网上申请后,申请人应携带以下材料到崇阳县教育局教师管理股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二代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
2.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过电子信息比对可以不提交。对于国家认可的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职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薛鑫网上申请。com (www.chsi.com.cn)),否则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申请人被建议在薛鑫核实他们的学历。如果无法验证,请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原件或《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通过电子信息比对符合《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语言文字法》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的,可不提交)。
5.师范生考试合格证书或者教师业务能力证书。通过电子信息比对,不需要提交。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官方证件照,用于申请教师资格证,应与网上申请时上传的照片相同,照片背面写姓名和身份证号)。
7.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办证的,提交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注册的,应当提交有效居住证原件。
8.提供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核查证明”。
九。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体检和现场确认时应积极配合我县疫情防控工作,自觉履行个人防护义务,服从我县防控管理要求。
2.请申请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等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不正确或提交材料不完整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申请,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在申请认定过程中,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一经查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将受到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的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资格;失去教师资格的,不得再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