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社保局登录

东莞社保局登录,第1张

东莞就业登记社保登记9月起统一办理

自2020年9月1日起,东莞市用人单位将通过社会保险登记“一个入口”办理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登记,为用人单位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本办法实施前,用人单位需分别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窗口办理业务。改革后,对于全市参保单位(不含村和社区、高校),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在社会保险登记信息的基础上,将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登记“两个入口”合并为“一个入口”。采集的数据还将增加人才登记的内容,促进信息“多跑路”,工作人员“少跑腿”。

网上申请系统和社保经办窗口可以办理招聘

用人单位可通过各镇街(园区)分局窗口线下模式或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网址:http://dghrss.dg.gov.cn/wssb/)线上模式,同时完成用人单位的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登记。

通过社保机构窗口办理增员的用人单位,由参保单位社保管理员持《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表》和参保人员身份证明到园区、镇(街道)基金中心前台窗口办理。

社保部门首次采集相关信息,其中在社会保险个人基本信息采集中增加了国家职业资格等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位分类、合同终止时间、合同开始时间、合同状态、就业形式等7个字段。今后就业登记信息如有变更,用人单位和个人通过人社部门前台进行变更;涉及社会保险登记信息变更的,变更仍按原规定办理。

通过网上申请系统申请增加员工,需要登录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http://dghrss.dg.gov.cn/wssb/),填写具体信息。

以下注释用于填写:

1.“合同开始时间”是指合同签订的时间。合同开始时间不得早于上月办理时间,早于上月办理时间的不予办理保险手续。例如,弹出窗口提示:“合同开始时间不能早于上月办理时间。如果想从合同开始时间加入保险,请到窗口办理。”

2.注册年度等于合同开始时间。如果当前办理日期为2019年12月10日,合同开始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则入学年份为2019年11月。

3.如果已经记录了注册日期,请相应地调整注册日期。

4.当“进行中ID”选择为“进行中ID”时,合同开始时间、合同结束时间和合同状态为灰色,不需要输入或选择。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聚客百科

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159783.html

()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2-08-13
下一篇 2022-08-13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