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集美区第一批公租房申请条件(人才+职工+台胞)
集美区2022年第一批公租房申请人
申请区级公租房的单位应为工商注册、纳税、统计权属均在本辖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申请租住的应为在上述单位就业并向所在单位申请租住的人员。该批处理应用程序对象是:
(1)优先考虑未享受政府其他住房优惠政策且在厦门无房的各类人才。
(二)在厦门稳定就业的其他无房职工,优先考虑在本市从事城市公共服务、特困岗位、重点行业及以下单位的人员:厦门郭蓉顺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厦门美利达线业有限公司、厦门瑞春来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厦门森纳美新昌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厦门李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厦门钨业有限公司
(三)在厦门有稳定就业或以独资、合资、合伙形式兴办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的台湾同胞。
应用条件
(一)各类人才申请条件:
1.在厦门没有住房。
2.申请人应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
3.经人才管理部门认定或入选区级以上(含区级)各类人才计划、人才工程、人才工程的高层次人才和骨干人才。
4.未享受政府其他住房优惠政策。
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人才,通过所在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申请人)向集美国投公司申请租住为单位宿舍。
(二)在厦门稳定就业的无房职工的其他条件:
1.在厦门没有住房。
2.申请人应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
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员工通过所在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申请人)向集美国投公司申请以宿舍为单位租用。
(三)台湾同胞申请条件:
1.我在厦门没有住房。
2.持有台胞证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含个体工商户负责人),与其所服务的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者是个体经营者。
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台湾同胞通过所在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申请人)向集美国投公司申请承租作为单位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