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厦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第二批续租通知
厦门市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2019年第二批(家庭批)租赁合同将于2022年3月31日到期。现将该批更新计划通知如下:
续租申请人
已租住2019年第二批公租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年收入中等偏上收入。
提交续展申请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3月9日至2022年3月1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00。
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2999号2楼安珠集团客户服务中心(安珠集团位于BRT金山站旁)。温馨提示:承租家庭的主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提交至上述地点。承租人家庭成员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需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须提供公证处出具的委托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续租申请的,视为放弃租赁,应当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办理退房手续。
续租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须一同申请,户籍不限。申请人的父母和具有本市户籍的成年子女可以共同申请。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12平方米。
(3)申请家庭2021年家庭收入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控制标准,即一人家庭年收入不超过8万元;2-3户,家庭年收入不超过23万元;四人及以上家庭,家庭年收入不超过30万元。
(4)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年满30周岁。
续租申请材料
(一)厦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续租申请表(家庭版)(柜台提供表格填写)。
(2)身份证明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未成年子女出生证明(未成年子女与其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的,需提交此材料);
2.申请人已婚的,应当提供结婚证;离婚的,应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生效的法院离婚判决书、法院离婚民事调解书;配偶死亡的,应当提供死亡证明。
(3)厦门市自然资源和房产权属档案中心为家庭成员出具的《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需提供原件,可凭身份证在厦门市“电子政务”便民服务站自助打印)。
(四)家庭上一年度家庭收入的申请材料(须提供原件):
1.未达到退休年龄的成年家庭成员,应现场出示“个人所得税”手机APP中的“2021年度所得税明细查询”页面。无工作收入或自谋职业的,还应提供失业证明(可凭身份证在厦门市“电子政务”便民服务站打印厦门市就业登记)或其他相关收入证明材料;
2.申请的家庭成员中有退休人员的,提供养老金证明(在本市领取企业养老金的,可凭身份证在厦门市“电子政务”便民服务站打印2021年度养老金收入证明)或银行收入流水记录。
(5)申请家庭应对相关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自愿退出已拥有或居住的政府优惠住房(如有)(柜台提供模板签名),同意接受对家庭人口、婚姻、户籍、收入、住房等情况的调查核实。由相关部门。
续租标准及优惠比例
注:
1.根据《厦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市场租金标准每年评估计算一次,本次续租房源租金标准为最新租金评估结果。
2.本次续租房源市场租金标准价格以住宅部分三层为基准,并根据层高进行相应调整(楼层调整系数为0.002)。
续约合同期限
因公共租赁住房政策调整,本合同租赁期限为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合同期满后的续租条件按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信息
公司名称:厦门房屋租赁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2999号一至二楼安珠集团客户服务中心
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2999号9楼
电话:0592-968383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 30-11: 30,15: 00-17: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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