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条件
同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企业已在东莞完成保险登记;
2.员工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未在东莞参加失业保险;
支付基数
1.失业保险费率采取浮动机制,基准费率为单位0.8%,个人0.2%。
2.缴费基数不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且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