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落户政策指南
高校招生落户武汉政策
一、申请条件
被武汉市高校录取的学生,可自愿将户口迁入所在地。武汉地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不转移户口。
二。申请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学生登记)(必填)(点击此处下载)
2.录取通知书(必填)
3.户籍证明(省外)或电子迁移证明(省内)(必填)
三。费用
免费
四。处理时限
法定时限为1个工作日。
五、处理方法
1.新招高校凭招生计划文件、新生花名册、学生户口迁移证明到学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集中落户;
2.往届学生,持上述材料及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学校公章)、招生花名册(学校公章复印件)、身份证,向学校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