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辰东路社区退伍军人优待证申领攻略
一、对象范围
(一)建档立卡登记对象
1.离休干部:包括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干部、军队转业干部、转为文职人员的现役干部、离休干部、按月领取退休费的退休军官。
2.退役士兵:包括移交政府安置的退役士官、工作安排安置的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安置的退役士兵、国家供养的退役士兵、按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士官。
3.复员军人:包括从农村退伍的红军老战士、西路军从农村退伍的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和其他复员军人。
4.其他:包括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残疾军人、残疾民兵民工、残疾人民警察、残疾预备役人员、因公致残人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等。
(二)优待证申请对象
在办理优惠卡之前,你要建档立卡。如果已经收集了资料,可以在资料收集的基础上补充完善相关资料然后建档立卡。
1.退役军人:是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士官和义务兵(《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二条)。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察、警官、义务兵也符合申请条件(《退役士兵等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一条)。
2.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承担赡养义务的兄弟姐妹(《退役士兵等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第四十九条)。
除上述2类对象外,建档立卡人员只建档立卡,不办理优惠卡。
3.特别说明:符合申领优待证基本条件的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审核通过:服役期间被开除军籍或者退伍的;正在被剥夺政治权利期间的;被监禁、拘留或通缉。
如申请人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党籍、被开除公职或有其他严重影响其地位和荣誉的情形,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综合考虑相关因素进行审查,审查结果报退役军人事务局备案。
二。处理时间
2022年4月1日起,有序开展备案、建卡、优惠卡申请工作。
三。搬运地点
原则上,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可以在户籍所在地的社区退伍军人服务站建档立卡和申领优待证。不住在户籍所在地的当事人也可以向他们所住社区的退伍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四。备案建卡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原始账簿;
3.退役军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转业证、退伍证、部队退役证、复员证等。证件遗失、字迹模糊、存疑的,或者上述证件未显示入伍、退役时间的,还需提供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印章的入伍登记表和退役登记表复印件;
4.属于“三属”人员需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材料,持证人需提供烈士证、因公牺牲军人证、病故军人证等相关证明,非持证人还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等。
5.残疾军人、残疾民兵民工、残疾人民警察、残疾消防救援人员、残疾预备役人员、因公致残人员需提供残疾军人证、残疾民兵民工证、因战致残人员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6.功勋校友需提供功勋校友材料或证书;
7.救助对象需提供低保金、特困证等证明;
8.其他需要的材料或证明。
申请优惠卡需提供的材料
照片:电子版个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白底,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为300DPI,大小为20K-50K,无边框,头像约占图像大小的2/3,脸部位置居中,24位RGB真彩色,背景纯白。
非本地户籍人员办理优待证所需材料
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
1.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
2.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情况说明;如果没有工作单位,需要签署无犯罪记录承诺书,配合政府提供联系地址、电话等信息。
委托他人申请(注册)所需材料
除申请人(报名)要求的材料外,还应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和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
监护人代为申请(注册)所需材料
除申请人(登记)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和监护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出生医学证明,或被监护人所在单位、居住地社区(村)居委会或人民法院指定的监护人的证明材料。
五、注意事项
(1)北辰东路社区服务站,电话。64941921
(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服务对象按照各社区退伍军人服务站的统一安排,分时段、分批前往办理,以免人员聚集。
(3)请客户按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以免因电子照片不符合规范无法上传而延误办理。
(四)鉴于建档立卡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项目较多,每个人办理需要较长时间,请客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