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购房契税补贴对象认定标准
关于确定补贴的标准
第一类:教职员工
南宁市公办和民办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南宁学院、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含退休教职工,其身份以学校出具的证明为准),认定标准由市教育局具体解释。
联系电话:0771-2811650。
第二类:留住人才
取得中直、区直或南宁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或高等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上述人才需在购买当月前在自治区或南宁市连续缴纳6个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认定标准由市人社局解释。
联系电话:0771-5381316;
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请拨打0771-5668589;
职业技能(含职业资格证书(技能人员)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联系电话:0771-2427484。
第三类:一般公众
本市居民或非本市居民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