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条件
合肥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条件
户籍变了,养老保险可以转移了!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缴费期间需要跨地区转移户籍的,可在迁入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关系转移申请表》和《参保表》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已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转移与否,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合肥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
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目前我市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