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条件]
请家中有70岁以上老人(余一户籍)的居民仔细阅读以下文件,并及时向社区报告高龄津贴。
[申请时间]
截止日期是2022年5月31日。
[ 2022李沧区高龄津贴发放明白纸]
尊老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实施高龄津贴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为此,李沧区委区政府将在2022年继续把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纳入政府实事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发行范围
凡70周岁以上(即1952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李沧区户籍老年人,均可在2022年享受高龄津贴。2022年1月1日至申报截止期间死亡的老年人,凭相关证明(火化证明或死亡注销证明)按规定享受高龄津贴。
二。发行标准
高龄补贴发放标准按照年龄范围分阶段发放。
(一)70-79周岁(1943年1月1日-1952年12月31日出生)的老年人,每年领取150元。
(二)80 -89周岁(1933年1月1日-1942年12月31日出生)的老年人,每人每年领取200元。
(3)90-99周岁(1923年1月1日-1932年12月31日出生)的老年人,每人每月领取100元(年内死亡的,按健在月份计算);区外户籍迁入本区的,从次月开始计算)。
(四)年满100周岁(1922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老年人,每月领取400元。
三。申请程序
1.根据区财政局的划拨要求,从2022年起,高龄津贴、百岁津贴、80岁体检津贴的划拨方式将改为从区民政局账户直接划拨给老年人的银行卡。
2.各街道根据本街道实际情况,由一家银行统一为老年人发放补贴,并告知符合补贴条件的老年人提供或开通相应银行的银行卡。持卡人必须是补贴申请人本人,不能使用家庭成员的银行卡。
3.2021年我区已享受高龄补贴的70-99周岁老年人,本人(或本人代理人)即日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农行卡原件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请2022年高龄补贴资格确认。
4.凡新增符合享受高龄补贴条件的70-99周岁老年人(2021年及以前未享受高龄补贴的),由本人(或本人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索引页、首页、个人页)、老年人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到老年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填写《青岛市老年人信息登记表》。个人申请和登记的截止日期是注:没有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到当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四。分布
(一)70-89岁老年人高龄津贴采取年度申报、年度审批、年度发放的方式发放。根据审计情况,2022年8月底前,区民政局将资金统一拨付到街道办事处。自2022年9月起,街道和社区将逐步向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原则上在10月4日“重阳节”前发放到位。
(二)90-99岁老年人的高龄津贴和100岁及以上老年人的高龄津贴按月发放。即日起,享受高龄补贴的老年人(或代理人)持老年人户口簿、老年人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到申请社区提交补贴申请材料。
(3)由于需要统计老年人银行卡信息,2022年第一季度,4月1日至6日对100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进行审核,4月底前完成发放,4月开始每月审核发放;2022年1-4月,5月1-6日审核90-99岁老年人高龄津贴,5月底前完成发放。从5月份开始,90-99岁老人和100岁及以上老人的高龄津贴将于6月1日至6日进行审核,并于6月底前发放。请各街道做好解释工作。
(四)社区居委会应及时掌握享受高龄津贴老人死亡或迁出李沧区的情况,并及时在“李沧养老服务信息监管平台”进行变更。90-99岁老人死亡或迁出李沧区的,在迁出(或注销)后的次月停发高龄津贴;区外户籍迁入区内的,从次月开始计算。
(五)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以户籍为单位,实行属地管理。
五、注意事项
(1)及时申报。请居民朋友们关注媒体、街道、社区的宣传,按要求进行申报。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二)严明法纪。对弄虚作假、冒领或骗取高龄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联系电话。用于咨询、举报、投诉等。关于申报和发放过程中的相关事宜,请联系以下电话号码:
李村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87625790
区民政局:87637373
于社区:87601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