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居民医保住院需要指定医院吗?
长沙居民医保住院需要定点医院吗?
更新时间:2022年4月14日
参保居民应在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的医疗机构就医。经报参保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后,因农民工、长期在外地居住、转往省外医疗机构等特殊情况在异地就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可按统筹地区同级协议管理医疗机构相关标准报销。
按分级诊疗制度有关规定办理转诊手续的(危重病人抢救除外),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降低15%。
在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的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原则上不予支付(危重病人抢救除外)。急诊抢救未及时办理转诊手续或在非协议管理医疗机构住院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报统筹地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政策范围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按统筹地区同级协议管理医疗机构相关标准报销。
报销标准:
一个结算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含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居民在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的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85%;县级三级收费、二级收费医疗机构70%;其他二级收费标准的医疗机构为65%;市级一级标准医生
单击查看>: gt gt长沙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医疗机构名单(住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