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范围内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应当参加居民医疗保险:
本市户籍城乡居民;
与在本市就业的被保险人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
持有本市居住证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
学校里各种各样的学生;
与在本市工作的外国专家同住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原则上不允许重复投保。已在其他城市参加居民医保或连续稳定参加职工医保1年以上的,不得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
供资标准
2021年,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每人900元。
其中包括:
各级政府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580元。
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人民币320。
集中报名周期
2021年居民医保缴费时间为:
9月1日至12月31日
去年投保的居民
登录合肥医保小程序,自己缴费参保;也可以去户籍地或居住地社区(村)居委会登记,扫码支付。(现在买保险的人多,系统可能不稳定。运营前请避开高峰期)
对于通过网上信息方式缴费有困难的老年群体,可以现金缴费。社区(村)居委会工作人员通过参保平台现金缴费口进行参保登记,打印《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专用票据》(以下简称专用票据)。
新参保居民
持户口簿或居住证,到户籍地或居住地的社区(村)居委会登记,由社区(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录入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家庭住址、手机号等。)的被保险人通过“保险平台”,扫码支付,打印专用票据。
本地户籍新生儿可登录合肥医保小程序自行缴费,也可在社区(村)居委会自行缴费;非本地户籍新生儿在居住地社区(村)居委会缴纳保险费。
提示:
新生儿可以通过合肥医保的小程序进入“服务大厅”,找到“新生儿保险缴费”。只有在合肥登记的新生儿才能进行2021年度的参保缴费,缴费金额为280元,享受待遇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为避免2022年漏保,请参加2021年居民医保后到“服务大厅”查找“居民医保缴费”,继续缴纳2022年的320元。
各类中小学生
学校将牵头会同社区(村)居委会负责按上述两种方式组织参保。
大学生
严格落实大学生在就读地入学要求,高校负责组织大学生集中入学,具体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合医保发〔2021〕10号)要求执行。
资助参与
继续实施参保分类补助政策,医疗救助基金对贫困供养人员、社会散居孤儿、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父母给予全额补助;对低收入家庭和老年人给予90%的定额补贴,个人负担10%;对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贫困人口给予80%的定额补助,个人负担20%;对纳入有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人员,给予50%的定额补助,个人负担50%。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贫困人口,不再享受医疗救助补助保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