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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杭州临安人才公寓租住申请受理公告   2022年临安区人才公寓租住申请受理公告

为营造良好的人才生活环境,切实解决人才住房需求,根据《杭州市临安区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试行)》(临人才办〔2019〕4号)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杭州市临安区人才公寓租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验收对象和基本条件

1.人才公寓租赁申请对象为我区所属用人单位的F类及以上人才。

2.人才公寓租赁申请人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自2015年1月1日至申请之日在临安区无住房,未享受过临安区福利分房、政策性住房、建房用地补助、安置补贴等住房保障政策。夫妻双方都符合条件的,只能有一方作为申请对象。

3.已经享受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和新引进大学生租房补贴的,不能再申请人才公寓租赁。享受人才公寓租赁的,不能再申请高层次人才租赁补贴和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赁补贴。

4.人才公寓租赁不适用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职人员(教育、卫生人才除外)。

二。住房情况和租金分配原则

1.本次计划推出27套人才公寓房源,位于万马路北段东侧、新环城北路南侧的“逸锦人家”小区。户型以两室一厅一厨一卫为主,面积50-60平米,配有基本生活设施。

2.当符合申请资格的人数超过当年房源数量时,按A、B、C、D、E、f类分为6个等级,每个等级通过摇号等程序确定选房顺序,优先考虑类别高的人才。根据选房结果,确定人才为租户,并与区住建局(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签订租赁合同,同时缴纳相应的住房租金。

三。租金标准

根据物价局《关于核定逸锦人才公寓住房租金标准的批复》,租金为9.6元/平方米/月。合同期内,政府调整租金标准的,按当时租金文件的规定执行。水电费、有线电视费、上网费、物业费等。是由租房者自己支付的。

四。申请审核流程

(一)提出申请

符合租住条件者登录“临安区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系统”(http://60.191.106.234:8088/),选择“人才公寓申请”模块填写申请表,上传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申请材料包括:杭州市临安区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申请人的身份和婚姻证明材料。

(二)初步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对申请对象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杭州市临安区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上传。(“人才公寓申请”系统界面有“打印申请表”功能)

(三)资格审查

区委人才办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建局(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核定公示对象。

(四)资格公示

区委人才办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建局(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在临安住建部微信官方账号公示7天。

(五)资格

经公示无异议后,区委人才办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建局(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确定认定名单。

(六)参与选房

合格后,摇号产生选房顺序号,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选房现场参加选房。

(七)签到

承租人与区住建局(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签订租赁协议,按规定办理登记等手续。租赁协议每年签订一次。续租或退租需提前一个月办理手续的,累计租期一般不超过3年。累计租赁期限满3年后,需要重新审核租赁对象的资格。符合条件的可以续租,累计租期不超过两个租期。

五.租约中止

1.租赁期限已满,或租赁期内承租人就业情况、房产情况发生变化(已购房的,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给予6个月装修期,到期应主动申请退房),或主动退租的,主管部门按合同约定收回人才公寓。

2.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部门有权取消其租赁资格,按合同约定收回人才公寓,并取消其今后申请人才公寓的资格:

①隐瞒事实、提供虚假信息、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人才公寓居住资格的;

②改变人才公寓使用性质或转租、出借人才公寓,或利用人才公寓进行违法活动;

③承租人拖欠租金、水电费等相关费用超过6个月的;

④办理入住手续后,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实际居住超过6个月的;

⑤擅自装修或改变房屋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

⑥占用人才公寓;

⑦其他违反房屋使用规定的行为;

⑧政府行政部门认为应当撤销居住资格的。

六。应用时间

2022年1月14日起每日受理。

联系电话:0571-23616572、23616571(区住建局);

071-63734350(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1-58616806(区委人才办)。

七。附件

1.杭州市临安区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

2.杭州市临安区高层次人才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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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1562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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