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出租车或将重启征收燃油附加费
大连交通运输局积极与大连物价部门、税务部门沟通,及时下发通知,在油价达到8元时启动燃油附加费征收。
根据《大连市物价局、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交通局关于调整我市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达价发〔2014〕34号)规定:
进一步完善出租车油价联动机制,以8.00元/升的92号汽油零售价格作为燃油附加费起征点,设置3个月的观察期,即燃油附加费标准在每次征收或取消燃油附加费的观察期内保持不变。
还得具体点↓↓↓
92号汽油零售价格高于8.00元/升(含8.00元/升)时,每车次加收1.00元/次燃油附加费。
观察期结束后的次日,92号汽油零售价格低于8.00元/升时,取消燃油附加费;
92号汽油零售价格低于0.50元/升基于燃油附加费起征点(即92号汽油零售价格在8.00元/升至8.50元/升之间),收取的1.00元/次燃油附加费不予调整;
92号汽油零售价高于燃油附加费起征点(即92号汽油零售价在8.51元/升至9.00元/升之间)0.50元/升,燃油附加费2.00元/次,以此类推。
提醒
即使油价达到8元,司机也要等交通局和物价部门的联合通知,把打印好的通知贴在车上。同时,他会从税务部门拿到发票,在规定的时间开始收取燃油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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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近期油价上涨,出租车行业员工普遍关心“今年是否发放油价补贴”的问题。
回答:近日,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已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蔡健〔2022〕1号)。大连市交通局正在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了解油品补贴政策,待相关工作明确后将加快油品补贴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