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宁波市医疗保险缴费办理指南(办理时间+缴费标准+办理方式)
保险的支付时间
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至11月27日(窗口现场办理仅限工作日)。
参保人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期限为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共12个月。
投保对象: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分为以下几类:
(1)本市户籍18周岁以上未参加本市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简称成年居民);
(2)具有本市户籍的6周岁以下婴幼儿(简称婴幼儿);
(3)本市户籍6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未入学且未参加本市职工医疗保险的其他未成年人(简称其他未成年人);
(4)本市各类中学(含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具有全日制学籍的注册学生(简称中小学生);
(五)在本市各类高等学校(含技师学院)、科研院所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全日制研究生(简称专科生)。
个人缴费标准:
自助缴费入口:点击查看。
保险赔付的处理方式
各类居民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参保手续:
(一)成年居民、婴儿和其他未成年人
1.参保人可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到户籍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窗口和街道(乡镇)社保服务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如果是他人办理,需要携带经办人的身份证。
2.参保人可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到就近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或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的自助机办理参保手续。
3.参保人可下载“浙江办”APP或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医疗保障专区办理参保手续。
(二)中小学生、大学生
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参保手续。
办理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手续后,请通过以下渠道支付:
1.关注“宁波税务”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登录“宁波税务”APP、宁波市电子税务局、“浙江办”APP,使用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方式,即可进行网上自助缴费。也可以通过9家银行的网银、手机银行app的“社保缴纳”功能办理。
2.被保险人选择委托银行扣款的,原委托银行扣款协议继续有效;新参保人员或新的、修改的扣款银行账户,需要签订委托银行扣款协议。协议签订可在9家有支付账户的银行营业网点办理,也可通过“宁波税务”APP、宁波市电子税务局和已部署税务系统的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3.被保险人现金支付的,可持被保险人身份证到9家银行各营业网点柜台支付,汇款人需汇款人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