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2021年市级支持第一产业高质量发展补贴资金
长治市财政局下发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支持第一产业高质量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晋发办〔2018〕49号)要求,长治市财政局2021年将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促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公告如下:
共安排5000万元。其中包括:
泸州区348.19万元,
上党区452.23万元,
鹿城区260.56万元,
屯留区629.58万元,
县长子998.84万元,
壶关县592.23万元,
平顺县303.85万元,
黎城县343.59万元,
武乡县176.18万元,
秦县为234万元、
沁源县660.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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