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电动自行车怎么罚款
问:石家庄的电动自行车罚款标准是多少?
答:驾驶附加(发动机罩、发动机罩、支架)或者改装(限速器、电机、电瓶)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0元罚款。
此外,驾驶、骑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口头警告,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或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道路交通违章者,可视情节处以警告或十元至五十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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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石家庄给予临时号牌两轮电动车3年过渡期。过渡期内,根据非机动车管理情况,对中山路(友谊街至体育街)、裕华路(友谊街至体育街)、中华街(和平路至淮安路)、建设街(和平路至淮安路)实施交通限制。过渡期届满后,不得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