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应届毕业生创业补贴

赖曾裕童2022-08-13  21

呼和浩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全攻略

呼和浩特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全攻略

一、支持企业稳岗扩岗

(1)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以上,并在申领期内正常缴纳保险费。获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信息可在“技能人员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http://zscx.osta.org.cn)查询。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职工可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其中,初级(五级)补助标准为1000元;中级(四级)补助标准为1500元;高级(三级)补助标准为2000元。

(二)高校毕业生参加岗前技能培训补贴政策

企业新录用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岗前技能培训,由职工或企业按培训时长和现行补贴标准的70%给予培训补贴。

(三)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的社保补贴政策

对招用离校后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三项社会保险补贴,最长期限为一年。

(四)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当年小微企业招聘安置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当年100人以下企业招用现有职工总数的15%(100人以上企业招用8%),最高贷款额度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5)疫情期间帮助企业稳定岗位(一次性吸纳就业)的补贴政策。

2022年,各类中小微企业按新招收员工每人500元,缴纳6个月社会保险,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

二。鼓励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

(6)创业培训补贴

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且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培训后取得培训合格证的,按标准给予创业培训补贴。SYB培训合格者补贴1000元;“提升你的企业”(IYB)培训合格的,每人补助1200元;网上创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合格的,原则上在2000元标准内核定每人创业培训补贴标准。其中,6个月内创业的,按照培训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6个月内创业失败的,按照培训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

(七)创业担保贷款。

对毕业后五年内在呼和浩特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最高50万元的担保贷款,其他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担保贷款最高2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贷款总额的10%。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300万元担保贷款。对贷款10万元以下、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经金融机构评定信用良好的大学生创业者,原则上取消反担保。

(八)大学生创业主题街区(社区)“以奖代补”扶持政策。

大学生创业主题街区(社区)应以大学生创业者为主;平台拥有至少10个大学生创业团队或50名以上创客;创业平台位于校园内或周边,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免费提供50个以上创业驿站;具有完善的路演、项目评估、创业培训、创业能力评估、创业指导、创业信息等服务功能。,并能指导和协助大中专院校和技工学校的学生办理入学、开学等相关手续。对认定为市级大学生创业主题的街区(社区),给予“以奖代补”的创业政策和资金支持。

(9)创业一次性补贴政策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自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按每户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基于示范、特色、海归创业园孵化基地和校园创业平台,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大学生创业街区(社区)孵化的创业项目,稳定运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3万元。

三。高校毕业生基层项目政策

(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政策

选派一批高校毕业生到苏木乡从事支教、支医、支农(牧、水)、扶贫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限为2年。招聘对象: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区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3年内未就业的内蒙古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待遇:“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发放每人每月3450元生活补贴。同时,按照每人3000元的标准,对每名新录用的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给予一次性安置补助,并按规定提供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

(十一)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志愿服务计划政策。

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期间,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给予每人每月3450元的生活补助。同时,按照每人3000元的标准,对新招聘的每名在岗服务6个月以上的社区民生志愿服务工作者给予一次性安置补助,并按规定提供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

(十二)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人才储备的高校毕业生政策。

高校毕业生参加人才储备并与其储备单位签订《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储备高校毕业生协议书》,享受与其储备单位同类人员同等的工资、保险和福利待遇。预备役单位为预备役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对参加政府人才储备的高校毕业生,每月给予不低于700元的补贴(自治区财政承担500元,税储基地地方财政承担200元)。申报预备役者享受政府提供的免费体检,体检合格者享受预备役资格。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者,授予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证书。

(十三)就业学徒政策

吸纳离校两年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未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由见习人员用于支付见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对见习人员进行指导和管理。见习补贴标准为自治区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0%(990元)。试用期后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补贴标准提高到60%(1188元)。试用期前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见习单位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延续至2022年底。

四。支持提高大学毕业生的能力

(14)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培训补贴政策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户籍地、常住地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和培训资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五、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十五)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政策。

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的低收入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残疾且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1500元。

六。支持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

(十六)离校2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

对离校灵活就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两项社会保险补贴。补贴的最长期限不超过两年。标准养老保险补贴以当年最低缴费基数为基数,按照12%的缴费比例进行补贴;医疗保险按照本人当年实际缴费额的60%进行补贴,不含大额医疗保险。

七。其他政策

(十七)基层就业高校毕业生职称评审优惠政策。

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可在规定的考核认定期基础上,提前一年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在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2年的本科毕业生和工作满4年的专科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直接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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