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海市退役士兵等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的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现就我市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公告如下:
各盟市选择一个旗(县、区)作为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试点。乌海市确定海南区为优待证应用试点,先行先试。
一.申请的时间和地点
自2022年3月底起,符合条件的对象原则上向户籍所在地镇(街道)退伍军人服务站申领优待证;不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可以在居住地镇(街道)退伍军人服务站办理优待证。
点击查看" "乌海市、区退伍军人事务局联系电话。
二。应用程序和分发对象
申请人应是合格的退伍军人或烈士、因公殉职的士兵、阵亡士兵的遗属。其中包括:
(一)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士官和义务兵。
(二)依法退出现役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警官、警察、义务兵和其他人员。
(三)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承担赡养义务的兄弟姐妹。
三。应用步骤
第一步:在申请优惠卡之前,申请人首先要完成备案和建卡。未建档立卡或已建档立卡但资料不完善的,应当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户口所在地镇(街道)的退伍军人服务站建档立卡或完善资料后,再办理优待卡。
申请人原则上应向户籍所在地镇(街道)退伍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户籍所在地与常住户口所在地不在一地的,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镇(街道)的退伍军人服务站申领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省优抚证。
第二步:申请人提交申请所在镇(街道)的退伍军人服务站发放优待证。
四。申请材料:点击查看
五、办理优惠卡的费用
办理首张优惠卡是免费的。
六。应用方法
(1)现场应用。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按规定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户口所在地镇(街道)退伍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区退伍军人服务中心核实。核查通过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初审,初审通过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备案资料发送至认证银行进行财务核查,由认证银行通过财务核查,认证厂商制作证书并邮寄,再由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发放给本人。
(2)在家处理。对于年龄较大、生活不能自理、长期卧床等。,不便当场申请的,本人及家属可联系就近的镇(街道)退伍军人服务站上门申请。
七。应用顺序
坚持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分批分类的原则,稳妥有序地在退伍军人服务站办理优待证。海南区退伍军人事务局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确定办理对象的批次和类别顺序。对“三属”、农村老复员军人、集中供养对象和其他经过认定的人员,建档立卡,申领优待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