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大学生创业就业补贴

桂林市大学生创业就业补贴,第1张

桂林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指南

桂林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指南

一个补贴对象

广西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教育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求职创业补贴:

(1)残疾。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申请人。

(2)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意味着申请人在校内或在生源地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

(3)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指申请人家庭中伤残等级为一级或二级的成员。

(4)来自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指申请人在高校就读时被认定为贫困户(包括贫困户、贫困户和非贫困户)的家庭。

(五)来自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是指申请人家庭在高校就读期间享受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6)是一个极度贫困的人(孤儿)。是指申请人在高校就读前或就读期间被认定为特困人员(孤儿)的事实。

两个补贴标准

按照自治区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算。

三。补贴方式

毕业生向学校申请,学校审核汇总后,当地人社部门申报。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毕业生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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