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生资助政策

荔湾区邮编2022-08-13  9

湖北高中生申请资助条件及资助标准一览

湖北省高中学生资助申请条件及标准一览表

(一)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1.资助范围:在全日制高中、全日制中学就读并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贫困高中学生,可享受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

2.资助标准:用于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国家平均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湖北省根据受助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具体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2000元、1500元。

自2019年秋季学期起,对建档立卡、低保、孤儿、残疾等特殊困难学生,每生每年补助3000元。

3.申请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德良好;好好学习,有上进心;家里经济困难,过着简朴的生活。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下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的农村家庭学生;残疾学生;低收入家庭的学生;其他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2)普通高中免学杂费

1.补助对象:免学费对象为普通高中(含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高中)和其他经济困难学生(含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农村扶贫帮扶学生)。

2.资助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批准的学费标准免收学杂费(不含住宿费)。省市重点(示范)高中每生每年1800元,普通高中每生每年1260元。民办普通高中免收学杂费,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标准执行。

3.特殊情况:除每学年集中办理一次外,其他时间受理学生学杂费申请时应及时受理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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