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助企纾困全额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经费
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经费
一、处理条件:
(一)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实行企业申报缴纳工会经费模式的地区,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按规定免征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暂停申报缴纳工会经费;实行工会审批和收缴工会经费模式的地区,对单位职工人数不足25人的小微企业,暂停审批和收缴工会经费。
(二)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原暂缓征收政策范围外的小微企业实行全额退还工会经费的配套政策。
二。处理类型:直接处理。
三。处理流程:
(1)企业支付资金。小微企业应当按照《工会法》和《江苏省实施<工会法>:办法》及《关于做好我市工会经费委托地方税收征收工作的通知》(西工联发〔2016〕10号)的规定,保持原缴纳方式正常,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工会经费。
(2)小微企业识别。【/s2/】根据工信部[2011]300号文,由归集资金的市(县)区总工会确定符合返还条件的小微企业。凡对认定为小微企业有异议的,可向归集资金的市(县)区总工会提交证明材料。经过复检,确实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调剂。
(3)工会经费返还。收取资金的市(县)总工会自愿返还到小微企业账户。
四。加工材料:企业类型明确的,自愿退回;对企业类型有异议的,经审核确认后退回,企业根据《中小企业规划标准》(工信部发[2011]300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书面承诺(点击此处查看标准)。
动词 (verb的缩写)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不及物动词责任部门:金融资产管理部
七。经办单位:市总工会、市(县)区总工会。
八、咨询电话:
市总工会82725571
江阴市总工会86884252
宜兴市总工会87986180
滨湖区总工会81178280
锡山区总工会88227072
惠山区总工会83598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