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流程
1.失业前,失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自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之日起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规定提供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证明、缴费证明等相关材料。
2.失业人员应当自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之日起60日内,到本单位受理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3.失业人员应按月从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要如实向中介机构说明自己的求职和职业指导培训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