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工伤保险条例

东莞工伤保险条例,第1张

东莞特殊人群工伤保险参保方式

职工和村(社区)委会自愿选择参加工伤保险,为职工个人缴纳工伤保险费,并告知参保职工与工伤保险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参与方式:

(1)在线处理。职工个人工伤保险制度启动之初,用人单位首次为职工办理个人工伤保险。需从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社保频道业务表格下载下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职工办理工伤保险承诺书》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社会保险信息备案变更申请表》,并将填好的承诺书和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邮寄至东莞市东城大道168号保险关系部或扫描至[email protected]邮箱。社保人员收到材料并确认后,员工即可在社保网上申报系统办理参保。为加强便民服务,我局近期将推出职工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申请特定人员参加个人工伤保险承诺书的功能。员工将不再需要邮寄或扫描相关表格,请注意在线申报系统上的通知。

(2)窗口处理。职工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职工及其他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承诺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社会保险信息备案变更申请表》、《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表》到社保经办窗口办理特定人员参加个人工伤保险承诺书,并为其职工办理参保手续。

温馨提示:

请留下通过邮件或电子邮件发送材料的用人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通知您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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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1549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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