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公布2021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
日前,经国家批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统计局、省医疗保障局公布了2021年全省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
2021年,我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429.11元,上限为17925.42元。适用范围包括职工基本养老金、职工基本医疗、职工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实施时间为2021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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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1年我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是多少?
答:2021年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429.11元,上限为17925.42元。适用范围包括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职工生育保险。
二。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是如何确定的?
答:根据国家规定,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分别为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和300%。2020年我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975.14元/月,因此核定2021年社会保险费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7925.42元。2020年,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暂不调整。为减轻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负担,2021年,根据国家关于缴费基数下限过渡的有关要求,我省社会保险费个人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429.11元。
图片来源:土冲的想法(95168177408928732)
三。为什么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现在才公布实施?
答:根据国家工作要求,各地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的上下限要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公布执行。近日,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复我省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标准后,我省公布了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
四。员工如何选择自己的缴费基数?
答:企业(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超过缴费基数上限或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缴费基数上下限保障,用人单位依法代扣代缴。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缴费基数的上下限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