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乡村首席教师遴选与聘任程序
甄选和任命程序
农村中小学首席教师的选拔任用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逐步进行。
(1)张贴公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提出首席教师岗位设置方案,公布当年可竞聘首席教师的岗位控制数、岗位职责和岗位条件。
(2)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全县教师自愿申报,填写《河南省农村中小学首席教师评价表》(见附件1),并提供反映本人师德、教学、科研水平和业绩的相关材料。
(3)县级复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师德考核、履约能力考核等。通过审查材料、现场答辩、综合考核等方式。,确定当年拟任命人选名单,并予以公示。各县要在每年8月底前提出初审意见,上报省辖市教育局。
(4)市级审计。县级所辖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对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首席教师设置和选拔工作方案、拟聘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公示,并于每年9月10日前报省级教育厅。
(5)省审。省教育厅将对各地上报的首席教师岗位人选进行审核,公示后确定备案人选。省教育厅将向社会公布聘任名单,并向受聘于农村中小学的首席教师颁发统一设计的聘任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