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家电以旧换新活动

南昌起义领导人2022-08-13  13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促销活动通知原文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完善促进消费机制、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废旧家电回收体系,促进家电消费,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促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

2020年11月11日至2021年2月1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对我市常住居民以以旧换新方式购买新家电给予补贴。补贴为电视300元/台、冰箱(含冰柜)300元/台、洗衣机300元/台、[/k0/]设置(挂机)200元/台、[/k0/]设置(柜机)400元/台、烟机200元/台、灶具200元/台、热水器和净水200元/台。市财政承担补贴资金的20%,销售企业承担80%。

二。工作安排

(1)确定销售企业。鼓励我市工商登记纳税的规模以上家电批发零售企业参与家电以旧换新促销活动,根据销售网点覆盖范围、销售规模、服务水平、逆向物流运输能力、信用状况等确定参与活动的新家电名单、联系方式、销售网点和品牌型号等。,由市商务局牵头立案,并向社会公布。

(2)搭建服务平台。开发家电以旧换新服务平台,组织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于11月10日前完成家电以旧换新服务平台相关培训工作,确保企业销售网点工作人员熟练操作。参与家电销售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家电以旧换新服务平台管理规定,及时、真实、完整记录回收和销售相关信息,并在产品售出后3个工作日内将完整信息录入家电以旧换新服务平台。

(3)广泛宣传动员。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公告栏、明白纸等媒体,公示补贴产品、销售网点、补贴方式、申报程序等相关内容。对于家电以旧换新的宣传,从而有效地让公众了解相关政策。鼓励参与活动的销售企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提前做好相关准备,自主开展各类宣传促销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市民参与家电以旧换新促销活动的积极性。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任务分工。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统筹协调,凝聚力量,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市发改委负责家电以旧换新促销活动的组织协调和补贴资金的申请发放;由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委配合,负责参加活动的新家电销售企业、网点、品牌型号的备案和补贴审核;市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监管执法。

(二)及时发放补贴。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由参与的家电销售企业在销售新家电时支付给购买者,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市商务局。市商务局要认真做好牵头审核工作。收到参加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提交的材料后,应及时进行审核,出具补贴资金发放意见,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市发改委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账户。

(三)加强监管执法。商务、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监管执法,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及时受理市民和企业投诉,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家电以旧换新促销活动顺利开展。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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