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家电以旧换新补贴保障措施
保障措施
(一)明确任务分工。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统筹协调,凝聚力量,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市发改委负责家电以旧换新促销活动的组织协调和补贴资金的申请发放;由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委配合,负责参加活动的新家电销售企业、网点、品牌型号的备案和补贴审核;市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监管执法。
(二)及时发放补贴。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由参与的家电销售企业在销售新家电时支付给购买者,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市商务局。市商务局要认真做好牵头审核工作。收到参加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提交的材料后,应及时进行审核,出具补贴资金发放意见,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市发改委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账户。
(三)加强监管执法。商务、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监管执法,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及时受理市民和企业投诉,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家电以旧换新促销活动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