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助企纾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服务指南
一、服务事项: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城市公交车站等经营性用地的城市土地使用税。对承担商品储备政策业务的企业自用房产和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适用范围: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市公交车站、道路客运站和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承担商品储备政策业务的企业
需要市场主体提供的办理要求:无需提供,相关资料应留存备查。
二。服务事项:住宿、餐饮、娱乐、交通、旅游、零售、仓储等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纳税人和其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2年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适用范围: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住宿、餐饮、娱乐、交通、旅游、零售、仓储等行业的纳税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需要市场主体提供的办理要求:无需提供,相关资料应留存备查。
三。服务事项:其他行业纳税人生产经营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适用范围:其他因疫情遭受重大或严重损失,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困难的纳税人。
市场主体提供的办理要求: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照《关于界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有关问题的公告》(苏地税发〔2014〕6号)的规定提供相关书面材料;房产税比照规定,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注:
处理类型:自行申报
办理流程:通过电子税务局自行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此处)或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房产税经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申报。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负责办公室:财产和行为科
经办单位:市(县)、区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电话: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