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职工医保哪年开始的

vivo游戏中心2022-08-13  17

2022年合肥医保政策有哪些变化?

【/S2/】2022年合福医疗保险政策有哪些变化?

员工医疗保险

取消户籍限制。灵活就业人员不再以本市户籍为参保条件参保。

明确用人单位缴费比例。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缴纳6.2%,其他用人单位缴纳6.4%。

将职工医疗救助纳入职工医疗保险。不再单独征收职工医疗救助保险费,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由6万元调整为30万元。

建立职工医保门诊互助保障机制。完善个人账户核算办法,统筹基金不再计入在职职工个人账户,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计入,参保职工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

增加缴纳医疗保险费的规定。在本市退休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不纳入职工医保,可以一次性缴纳医疗保险费,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增加中断支付条款。用人单位中断缴费不超过1个月并按规定缴费的,参保人员连续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灵活就业人员连续中断缴费不超过三个月的,在中断期间为职工补缴医疗保险费后,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明确职工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支付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时个人承担的费用;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

异地就医报销新规。参保人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由现行的“不予报销”调整为“适当提高医保基金起付标准,降低医保基金支付比例”。

居民医保

明确参加保险的法定义务。本市居民、各类学校学生及其他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参加居民医疗保险,采取个人缴费与财政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

新等待期的规定。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两年以上,且集中参保期间未缴费的城乡居民,在办理完参保缴费手续满三个月后,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重大疾病保险

定义保护对象。参加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职工同步纳入大病保险范围,其待遇时间与其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起止时间一致。

定义保护范围。参保人发生的慢性病、特殊疾病住院医疗费用和门诊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参保人自付部分纳入大病保险范围。起付标准以上、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由大病保险基金按比例支付。

没有设定明确的支付限额。为防止医保迁移,对在本市参保未满三年的非户籍居民(不含大学生)设置年支付限额30万元;其他参保人员不设置年度支付限额。

向弱势群体倾斜。对贫困人口、低保对象、返贫人员等国家和省规定的特殊人群的年缴费标准和缴费比例适当倾斜。

医疗结算管理

建立医保基金支付负面清单制度,明确不纳入医保基金支付的范围:

1 .应从工伤保护基金中支付;

2.应由第三人承担;

3.应由公共卫生承担;

4.出国就医;

5.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急诊和抢救除外);

6.体质、保健消费、体检;

7.国家规定的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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